店铺广告牌上用名人的名字是否构成侵权?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7-12 17:07) 点击:263 |
北京律师为您讲解 是严格禁止的行为。除非该名人系主要投资人,或得到该名人同意授权。 其次,在使用商标后给名人带来名誉上的损害,名人可以通过法院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。 对于其姓名及肖像,各类社会主体均应当予以尊重,并审慎、规范地使用。特别是商业主体,在宣传其与名人的合作时应当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应捏造和夸大双方之间的合作程度,以达到误导消费者并获取商业利益的目的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等级管理规定》第九条,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: (一)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共利益的; (二)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; (三)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; (四)政党名称、党政军机关名称、群众组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; (五)汉语拼音字母(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)、数字; (六)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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