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院建议量刑3-4年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获刑1年7个月,判决作出2月后即可回家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21-12-28 09:50) 点击:208 |
本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当事人曾在某公司担任店长一职,在职期间吸收亲戚朋友的存款合计120余万元。后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,无法偿还投资人款项,大量投资人报警。公司相关人员均被抓获。
本案当事人仅是公司的普通店员,不是高级管理层,但因为有投资人举报,所以也被列为被告。
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,先是进行会见,了解了基本案情,然后指导当事人家属积极退赔、获得投资人的谅解书,并积极和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,强调当事人的自首情节。同时,由于案情拖的时间比较长,律师定期和在看守所里的当事人进行会见,充当当事人与家属沟通的桥梁。
最终,在检察院量刑3-4年的情形下,法院量刑1年7个月,在判决作出后2个月,当事人即得以和家人团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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